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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真题)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其罪刑的法定幅度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2012年真题)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其罪刑的法定幅度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dmin
2016-12-30
38
问题
(2012年真题)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其罪刑的法定幅度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选项
A、该案的追诉期限为5年
B、该案的追诉期限为15年
C、如果甲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内逃跑,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D、该案如果超过追诉期限,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仍可追诉
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二章第二节中的追诉期限。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另外,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故本题选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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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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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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