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我国物权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用益物权类型是( )。
我国物权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用益物权类型是( )。
admin
2013-08-10
43
问题
我国物权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用益物权类型是( )。
选项
A、典权
B、地役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答案
A
解析
传统民法中的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地上权、永佃权、用益权、典权、地役权等。《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此外,在《物权法》总则中还列举了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滩涂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养殖权和捕捞权等。注意:我国目前没有永佃权制度,虽然承认典权制度,但《物权法》对典权没有规定。故选A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sn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9年真题)历史上以廷尉为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的朝代有()。
明朝对于()犯罪,采取“重其所重”的处断原则。
(2018年真题)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有()。
(2016年真题)知名民营企业家王某系海滨市城南区人大代表。2014年2月,王某参加区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发言时辱骂同行李某,招致李某不满,二人发生严重冲突。《海滨晚报》对此以“人大代表语涉侮辱”为题进行报道。王某认为,《海滨晚报》侵犯其人大代表言论免责权,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有权提出违宪审查的主体包括()。
(2015年真题)关于宪法规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一男子驾车闯红灯被警察拦住,警察查明驾车人因要将其突发急病的邻居送往医院抢救而闯红灯。对此行为之性质与法律责任,两名警察持不同意见,警察甲认为任何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均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而警察乙则认为驾车人为抢救病人,违反规则实出于不得已,因而不应受处罚。
某市试点开展“外卖送餐员平安交通”活动,向送餐人员发放《外卖小哥交通安全手册》,该手册规定,“送餐人员因交通违章需要接受处理的”和“存在赶时间送餐的”实际情况,可于一周内自行选择时间“弹性受罚”。该规定主要体现的执法原则是()。
(2016年真题)下列国家中,采用专门机关模式进行违宪审查的是()。
“迅驰”是英特尔公司为笔记本电脑处理器在中国的注册商标,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某债券的面值为1000元,票面利率为5%,剩余期限为10年,每年付息一次,同类债券的预期收益率始终为5%,那么,预计()。
以下选项中不是计算机常用声音文件格式的是________。
物种灭绝是大自然的规律。据科学家估计,在人类使用最原始的工具以前,地球上曾经存在的物种就已经灭绝了大半。大自然的这种不断产生和消灭物种的恒常过程被那些指责人类使用技术而影响了环境,并由此而造成新近的物种灭亡的人忽视。这些人必须明白:现代灭绝的物种即使没有人
无并发症的麻疹患儿,从出疹日起计算,应隔离的天数是
细胞免疫缺陷易引起的机会感染包括:
利多卡因在体内代谢如下,其发生的第Ⅰ相生化转化反应是()。
公司的出资者都是公司的内部成员,出资者的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可以共同运作。()
VoIP是一种利用区域或互联网进行交换话音信号的技术服务,在专用的电话上可以采用IP网络,以VoIP模式进行通话,是一种较便宜的跨地区电话联系方式,适用于个人、家庭或商业机构用户。支持这种技术服务的首要条件就是一个稳定的网络环境和宽带网络,在发达国家A国(
时下,在一些课堂中,常常遇到这样的情景:老师说:“同学们喜欢哪段就学哪段,大家自由组合,选择同一学习内容的同学坐在一起。”于是,课堂成了“自由市场”,学生们交换位置,你争我抢。自由民主的气氛洋溢在整个教室。作为教师你对这一教学现象怎么看?怎么办?
Ittooktwotripsto______allHelen’sfurnituretohernewapartme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