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6日,甲(某制药厂)与乙(某中医药科研所)签订了一份开发预防A1B2新型流感药物的委托合同,双方约定乙在合同生效后的9个月内将该防流感药物的生产方法及样品送交甲,如果相关药品通过临床试验并取得药检部门的生产许可,所衍生的专利权归甲所有,甲支付

admin2010-07-26  32

问题 2007年6月6日,甲(某制药厂)与乙(某中医药科研所)签订了一份开发预防A1B2新型流感药物的委托合同,双方约定乙在合同生效后的9个月内将该防流感药物的生产方法及样品送交甲,如果相关药品通过临床试验并取得药检部门的生产许可,所衍生的专利权归甲所有,甲支付乙开发费用200万元。2008年9月,甲取得药物生产许可后,于2009年2月5日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国家专利局经审查,于2010年7月授予甲发明专利,随后甲与丙于2010年9月18日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与2010年10月10日向国家专利局申请登记,经国家专利局审查于2010年11月10日予以登记,并在同年的12月10日的专利专刊上予以公告。当丙实施该专利技术时,发现市场上已有此种装置出售,经调查系甲所为,遂要求甲停止销售并收回产品,甲解释其销售的产品为专利权转让前生产的药品,不同意收回。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    )情况下,相关主体可申请强制许可实施丙的专利权。

选项 A、商务部认定丙拒不许可其他药品生产商实施其专利,构成垄断市场行为;其他药品生产商可据此请求国家专利局强制许可该专利,以减少对市场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
B、丙从甲处受让该专利权后,一直到2012年1月都未充分实施该专利
C、2012年全球A1B2流感再次爆发,应世卫组织要求,国家专利局强制许可实施丙的专利并将产品出口到其他国家
D、丙的竞争对手所研制的针对A1B2感冒的新药不仅能预防感冒还能治疗感冒,并随后取得专利权,但其实施有赖于丙专利的实施,因此该竞争对手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可以给予实施丙专利的强制许可

答案A,C,D

解析 参见《专利法》第48条、50条、51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SZ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