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对某居民企业200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进行鉴证时,企业资料如下,职工200人,2009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5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0万元(取得工会拨缴款专用收据),支出职工福利费8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

admin2013-01-15  29

问题 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对某居民企业200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进行鉴证时,企业资料如下,职工200人,2009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5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0万元(取得工会拨缴款专用收据),支出职工福利费8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09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  )万元。

选项 A、610     
B、5484
C、594.84     
D、592.5

答案D

解析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福利费扣除限额为500×14%=70(万元),实际发生85万元,准予扣除70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500×2%=10万元),实际发生1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500×2.5%=12.5(万元),实际发生15万元,准予扣除12.5万元
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500+70+10+12.5=592.5(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Pp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