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债权撤销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admin2013-08-10  48

问题 简述债权撤销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选项

答案(1)债权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依诉讼程序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实施的损害债权行为的权利。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或有偿而有所不同。若为无偿行为,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若为有偿行为,则需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 (2)成立撤销权的客观要件包括: ①债务人实施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或未到期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恶意延长到期债务履行期、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等行为。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的70%的,一般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②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③债务人的行为已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即债务人实施财产处分行为以后,债务人已不具有足够的财产清偿对债权人的债务。只有两方面的情形同日寸具备,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 (3)成立撤销权的主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可见,在主观要件中,债务人与第三人都具有恶意。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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