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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13-10-21
31
问题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与同伙经预谋后同时向王某开枪,同伙射击的子弹打中王某的心脏,致王某死亡。由于甲射击的子弹没有打中王某,故甲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B、乙以杀人故意瞄准李某的头部开枪,但打中了李某的胸部(未打中心脏)。由于李某是血友病患者,最后流血不止而死亡。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C、丙乘坐公交车时和司机章某发生争吵,狠狠踹了章某后背一脚。章某返身打丙时,公交车失控,冲向自行车道,撞死了骑车人程某。丙的行为与程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D、丁以杀人故意对赵某实施暴力,导致赵某遭受濒临死亡的重伤。赵某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医生存在一定过失,未能挽救赵某的生命。丁的行为与赵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答案
C
解析
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是一种客观联系,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行为人是否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不影响对因果关系的认定,即与行为人主观能否预见无关。有因果关系只是行为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即使有因果关系,主体也不一定对危害结果负责。当介入他人或被害人的行为、自然事实造成结果的,要判断行为人的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的大小、介人情况的异常性的大小及介人情况对结果发生作用的大小。甲与同伙同时向王某开枪,是同伙射中其心脏,致其死亡,从共同犯罪角度,甲与同伙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共犯,不能因甲未击中王某而否认其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故A项错误。虽然乙打中李某胸部的行为不能造成李某的直接死亡,而是李某的自身特质即血友病患者使其流血不止而死亡。被害人自身特质因无独立性,故不中断因果关系,应该认为乙的开枪与李某死亡的结果是具有因果关系的,故B项错误。司机章某因与丙的争吵及丙先行踹其一脚,在返身打丙时造成公交车失控,撞死了程某,应当认为丙的行为与程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为直接导致章某返身打丙的原因是丙在争吵时“狠狠”踹其后背一脚,章某的过失是由先前行为造成的,故C项正确,当选。选项D属于介入第三者的行为而导致结果发生,丁以杀人故意致赵某遭受濒临死亡的重伤,在赵某接受医院治疗时,医生存在“一定”过失,而非“重大”过失,此介人因素对赵某的死亡的影响甚小,故应认定为丁的行为与赵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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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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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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