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选项为法律的时间效力的体现?( )

admin2009-03-19  31

问题 下列哪些选项为法律的时间效力的体现?(  )

选项 A、我国《刑法》第452条规定:“本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B、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C、我国《著作权法》第59条第1款规定:“本法规定的著作权人和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在本法施行之日尚未超过本法规定的保护期的,依照本法予以保护。”
D、我国《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答案1,4,8

解析 本题考法律的时间效力的理解。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何时生效和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颁布实施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有无溯及力的问题。《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与法律的时间效力的这三方面都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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