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从他人处购得一块价值500万元的土地。2001年5月,甲公司与某市交通银行签订书面抵押借款合同,约定以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向交通银行贷款400万元。合同签订后,双方于2002年1月办理了抵押登记,交通银行于2002年3月发放了贷款。2001年10月,甲
甲公司从他人处购得一块价值500万元的土地。2001年5月,甲公司与某市交通银行签订书面抵押借款合同,约定以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向交通银行贷款400万元。合同签订后,双方于2002年1月办理了抵押登记,交通银行于2002年3月发放了贷款。2001年10月,甲
admin
2009-05-14
25
问题
甲公司从他人处购得一块价值500万元的土地。2001年5月,甲公司与某市交通银行签订书面抵押借款合同,约定以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向交通银行贷款400万元。合同签订后,双方于2002年1月办理了抵押登记,交通银行于2002年3月发放了贷款。2001年10月,甲公司又以该相同地块为抵押向某投资公司借款300万元,双方于当月进行了抵押登记。2004年,投资公司的债务先到期,因经营不善,甲公司无力偿还2笔借款,交通银行和投资公司双双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实现抵押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交通银行的抵押权应先于投资公司的抵押权实现
B、投资公司的抵押权应先于交通银行的抵押权实现
C、交通银行和投资公司的债权应按比例清偿
D、甲公司新修的办公楼可与土地一起拍卖,以实现抵押权
答案
1,4,8
解析
所谓双重抵押,是指在同一抵押物上设置两个以上的抵押权。《担保法》第35条虽然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但这一规定实际上并未完全禁止双重抵押。与此相比,《物权法》则完全未就双重抵押进行限制,只规定了双重抵押时的清偿顺序。《物权法》第199条规定,同一财产向2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由上述规定可见,投资公司的抵押权登记在先,应当优先得到实现。A项、C项错误。《物权法》第200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所以甲公司的新建办公楼虽然可以同时拍卖,却不应当直接用于实现抵押权,D项也是错误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u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所有权的权能。
合同的解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题、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研究生入学考题)
大兴公司与全宇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由大兴公司委托全宇公司采购500台彩电,并预先支付购买彩电的费用50万元。全宇公司经考察发现甲市W区的天鹅公司有一批质优价廉的名牌彩电,遂以自己的名义与天鹅公司签订了一份彩电购买合同,双方约定:全宇公司从天鹅公司购进500台
2007年12月,原告(某研究所)委托本单位职工张某(被告一)赴新疆某石化厂(被告二)就承接原油电脱盐项目进行了多次磋商。为此合同的签订,原告作了资金、设备、人员的准备。但在与石化厂签订合同之前,张某调离了研究所。张某调离后以另一家工程研究所的名义与石化厂
甲认为“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乙认为“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是宪法关系的基本精神。”请评价甲乙二人的观点。
某国有独资公司为募集资金,拟申请发行公司债券。该公司净资产额为1亿元人民币,3年前发行1年期公司债券1000万元,2年前发行3年期公司债券1200万元,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3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利息为25%,公司准备用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的20
在一起强奸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提出担任本案书记员的刘某与被害人孙某是朋友关系,因此要求刘某回避。合议庭对赵某的回避申请进行讨论之后认为,刘某虽然与被害人孙某认识,但不足以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于是当庭作出决定,驳回被告人赵某的回避申请。问:在本案
简述强制措施同刑罚的区别。
李大妈有三个儿子甲、乙、丙,丈夫去世后,李大妈和甲同住在李大妈与丈夫结婚后修建的房子里。由于甲长期不给生活费,且李大妈经常受到儿媳丁的辱骂,李大妈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三个儿子每月每人给自己生活费。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仅传唤甲到庭。案件由人民陪审员戊独任审判,在
随机试题
Task2A.rapidlyreductionintheamountoielectricityB.harmingthepeopleC.throughthepipesD.agreatexpenseE.t
溶栓疗法治疗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的首选药物是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于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沥青混凝土碾压作业时,初压温度,碾压终了温度分别不得低于()℃。
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3)股东向股
拍卖:委托人将物品委托专门机构竞价销售,专门机构在完成委托义务后获得报酬的行为。以下属于拍卖行为的是()。
某金融管理局要开展一项打击网络非法集资的项目,工作人员小李在前期摸底排查工作中有以下四项工作内容:(1)通过互联网搜集集资公司的相关信息;(2)对有联系电话的集资公司打电话询问;(3)拍摄非法集资的短视频进行播放;(
四位厨师聚餐时各做了一道拿手菜。现在要求每个人去品尝一道菜,但不能尝自己做的那道菜。问共有几种不同的尝法?()
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宜称:“凡购买100元商品均送80元购物券。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刘女士在该商场购买了1000元商品。返同800元购物券。刘女士持券买鞋时,被告知鞋类商品2天前已退出促销活动,必须现金购买。刘女士遂找商场理论,协商未
接收来自bigblue_beijing@yahooxom的邮件,并回复该邮件:正文为:信己收到,祝好!。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