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湘潭大学2016年研]

admin2022-09-19  21

问题 简述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湘潭大学2016年研]

选项

答案(1)主体地位平等。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主体之间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任何人都不具有凌驾或优越于另一方的法律地位。 (2)与人身不可分离。人身关系是基于主体的人格或身份而发生的利益关系,与人身不可分离。 (3)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人身关系不直接表现为财产利益,但与财产利益间接联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tH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