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赵某,2016年取得收入如下: 1.12月工资、薪金 2.股权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将原始投资价值50万元的股权以10万元转让给女儿,转让时股权公允价值为120万元;取得银行信托理财产品利息收入4400元,国债利息收入5410元,

admin2018-06-25  32

问题 中国公民赵某,2016年取得收入如下:
1.12月工资、薪金

2.股权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将原始投资价值50万元的股权以10万元转让给女儿,转让时股权公允价值为120万元;取得银行信托理财产品利息收入4400元,国债利息收入5410元,单位集资利息收入20000元;
(2)1月份从A股市场购入甲公司股票20000元,乙公司股票50000元。4月底取得甲公司分得的税前股息收入800元,5月上旬取得乙公司红股3000股,公允价值为3.7元/股,票面价值1元/股,上述股票均于8月底转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赵某12月份的工资、薪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选项 A、585
B、645
C、405
D、1445

答案A

解析 (1)差旅费津贴和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300—3500)×20%一555=405(元);
(2)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3%=180(元);  
(3)12月工资、薪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5+180=585(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ks2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