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三和李四发生民事纠纷,经多方面调解未达成协议,张三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两次用传票传唤李四到庭应诉,李四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但其拒不到庭。对此人民法院可以:
张三和李四发生民事纠纷,经多方面调解未达成协议,张三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两次用传票传唤李四到庭应诉,李四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但其拒不到庭。对此人民法院可以:
admin
2013-06-09
45
问题
张三和李四发生民事纠纷,经多方面调解未达成协议,张三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两次用传票传唤李四到庭应诉,李四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但其拒不到庭。对此人民法院可以:
选项
A、拘传
B、训诫
C、拘留
D、缺席判决
答案
1,8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依此可知A、D项为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j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责任与违约责任
比较分析公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6年6月1日,甲公司董事长以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将闲置的1号旧厂房出租给乙作为经营门面,租期六年。但未约定房屋维修义务的负担。乙租得房屋后,经甲同意对房屋进行了内部装修。2007年8月1日,当地发生特大暴雨,因房屋年久未维修
张三是体育明星,有一天在甲餐厅吃饭。在该餐厅打工的李四看到后,马上拿起照相机给张三拍照,张三予以制止,但李四已经拍到张三的四张照片,之后发表在某网站上。张三认为李四、甲餐厅、某网站共同侵害了其肖像权。[首经贸2010年研]请分析以下几个问题:
甲乙签订水果购销合同,约定由甲方送货,甲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如期发运价值10万元的水果一车。丙送货途中,因洪水冲垮公路,被迫绕道,迟延到达,导致水果有轻微的腐烂现象。乙方以逾期交货和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收货物且拒付货款。丙多次与乙交涉无果,发现水果腐烂迅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规定了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期限,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下列何种民事诉讼案件的生效判决,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
下列各项中何者属于遗产?下列关于胡芳及其子女遗产继承权的说法何者正确?
随机试题
下述各项不属于重型胎盘早剥临床表现的是
男性,72岁。心前区疼痛5小时,心电图检查示急性广泛前壁心肌梗死伴室性早搏。查体:BP130/80mmHg,心率120次/分,早搏10次/分,并有奔马律。两肺散在湿啰音,伴少许哮鸣音。肝颈静脉回流征阴性。该患者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病毒性心肌炎的主要病原是
土压式盾构排土量控制方法分为重量控制与容积控制两种。以下关于排土量控制说法错误的是()。
ROM常用于存储一些固化软件,常见的有()。
下列软件属于系统软件的有()。
年金领取人死亡时,其年金领取总额低于其年金购买价格,保险人将返还其差额的年金保险被称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可以构成诈骗罪的是()。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上述资料表明未来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是:
A、TheheadoftheNewYorkConventionsandVisitorsBureau.B、Somemarketingandadvertisingexperts.C、AwriterforaNewYork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