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以下行为可以构成要约的是( )。
以下行为可以构成要约的是( )。
admin
2017-05-16
25
问题
以下行为可以构成要约的是( )。
选项
A、寄送价目表
B、商业广告
C、悬赏
D、标价出售商品
答案
B,C,D
解析
根据民法原理和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寄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悬赏和标价出售商品是要约;商业广告一般是要约邀请,但如果其内容符合要约的条件,则可以构成要约。因此,A是错误的,BCD是正确答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j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遇到乙追打丙,甲便上前制止。由于乙没有注意到甲的到来,在挥拳打丙时不慎将甲的牙打掉一颗。如果乙、丙都有能力承担责任,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关于甲的损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相邻一方必须在另一方的土地上通行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适用的表述,错误的是
甲企业与乙企业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甲企业应于2004年8月1日交货,乙企业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企业发现乙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企业未同意。基于上述因素,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企业在8月1日(
共同侵权人应承担()。
甲找到在某国有公司任会计的朋友乙,提出向该公司借款10万元用于购买毒品并出售,并许诺出售毒品获利后给乙好处费。在利益的诱惑下,乙应甲到要求擅自从自己管理的公司款中借给甲10万元。甲拿到10万元后,亲自从外地购得毒品。然后在本地出售。出售一部分后,甲分给乙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试
随机试题
原发性不孕症的定义是: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或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除了
5月19日,某教学楼工程施工现场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发生模板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1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7万元。该教学楼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1800m2,事故发生的部位是教学楼中部的共享大厅,该大厅是一个高度为16.5m,进深为15m,长边
(1)请说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费用包括哪些基本项目?(2)说明编制人力资源管理费用预算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某市卫生防疫站经市卫生局批准以后,以该站名义对某饭店做出了处罚决定.该饭店不服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许多孕妇都出现了维生素缺乏的症状,但这通常不是由于孕妇的饮食中缺乏维生素,而是由于腹内婴儿的生长使她们比其他人对维生素有更高的需求。为了评价上述结论的确切程度,以下哪项操作最为重要?()
It’spossiblethatwhileyouareatwork,youmaydreamaboutamonthofSundays,butyourbosswishesforaweekofTuesday.
在社会公共生活中,衣着整齐得体,不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等。这体现了社会公德中
Thisspecialcommitteewasestablishedforwell-integratedmembersofthesocietyandnotfor______individuals.
Intheearly1970’s,CitibankofNewYorkCitybecameoneofthefirstfinancialinstitutionstoinstallATM’sonalargescal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