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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贾某有两子一女,分别是贾文、贾武和贾巧。贾文生有二女贾小玉、贾小墨(均未成年),贾武生有一子贾小武(10岁)。贾武为争夺遗产,将贾文杀害。破案后,贾武被判死刑并已执行。经此事,贾某一病不起,临终前将贾巧及三个孙子女唤至床边,言明由贾巧继承全部遗产,并托付其
贾某有两子一女,分别是贾文、贾武和贾巧。贾文生有二女贾小玉、贾小墨(均未成年),贾武生有一子贾小武(10岁)。贾武为争夺遗产,将贾文杀害。破案后,贾武被判死刑并已执行。经此事,贾某一病不起,临终前将贾巧及三个孙子女唤至床边,言明由贾巧继承全部遗产,并托付其
admin
2015-09-11
29
问题
贾某有两子一女,分别是贾文、贾武和贾巧。贾文生有二女贾小玉、贾小墨(均未成年),贾武生有一子贾小武(10岁)。贾武为争夺遗产,将贾文杀害。破案后,贾武被判死刑并已执行。经此事,贾某一病不起,临终前将贾巧及三个孙子女唤至床边,言明由贾巧继承全部遗产,并托付其照料三个小孩。贾某去世后,关于其遗产继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贾某口头遗嘱有效,遗产由贾巧一人继承
B、贾某口头遗嘱无效,遗产由贾巧及三个孙子女共同继承
C、贾某口头遗嘱部分有效,其应为三个孙子女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D、贾某口头遗嘱无效,遗产由贾巧、贾小玉和贾小墨继承
答案
D
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第5款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同时,该法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据此可知,贾某的口头遗嘱无效,故A、C错误,不当选。因贾武丧失继承权,因此,贾小武不能代位继承,故B项错误,不当选;D项正确,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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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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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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