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一定顺序清偿。下列哪一清偿顺序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一定顺序清偿。下列哪一清偿顺序是正确的?
admin
2008-04-03
32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一定顺序清偿。下列哪一清偿顺序是正确的?
选项
A、①破产债权②破产企业所欠税款③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B、①破产企业所欠税款②破产债权③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C、①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③破产债权④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劳动保险费用
D、①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②破产企业所欠税款③破产债权
答案
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w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赵某失踪多年,其妻刘某生活艰难,欲与王某结婚,遂向A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仅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A县人民法院的B派出法庭于2009年9月30日受理了本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由审判员林某一人独任审理,同时自己负责记录。审理过程中,赵某回家,发现妻
案例七: 宏达集团,是某省所属的大型国有企业。2003年12月,该集团因为效益低下,省政府决定对其进行改组优化:将其下属的宏达制造厂剥离出来,低价卖给了某私营企业永盛有限责任公司,条件是该企业必须安置宏达集团下岗职工的70%。由于有效资产的剥离,宏达集
甲、乙对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丙、丁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丁所有,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某甲称,对于让某丙去提那批钢材的事情,自己只是为其弟牵线搭桥,并未亲自从事与公司同类的营业,不应当受到任何指责。他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董事竞业禁止义务?为什么?公司监事会能否代表公司要求某甲赔偿损失?为什么?某甲应当赔偿公司的何种损失?如果监事不再提起诉
材料:2007年以来,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造成了深刻影响。面对法院执行中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下降、信用降低、执行和解难度增大等新情况、新问题,最高法院在《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在金融危机冲击下,为企业和市场提供司法服务,积极应
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200万股股份,甲企业持有丙公司40万股股份,乙企业持有丙公司20万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10万股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被告张三与原告李四、李三夫妇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法院应如何处理该项房屋买卖纠纷?
王某个人出资开办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由于王某善于经营,前几年盈利200万元。后因王某年老体弱,很难管理经营企业,便委托小刘代为管理企业。由于小刘不善管理和经营,企业连年亏损,现欠债300万元。企业很难维持下去,故准备解散和清算。 现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
成风制衣厂与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协议管辖是否有效?依据何在?二审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甲市成风制衣厂的强制执行申请?理由何在?
随机试题
下列属于阻断突触前膜a2受体的药物是
下列不属于按流程划分部门的优点的是()
A.腺癌B.鳞状细胞癌C.印戒细胞癌D.黏液腺癌E.小细胞未分化癌女性肺癌大多是
Butkitt淋巴瘤的特异标记染色体是
下列(),不能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着()。
McGrady’sSpectacularArt1.WhenTracyMcGradyishealthy,hisplaycanbesobeautifulthatevenhisown
Jimwasbornafterhiselderbrotherandsister.Hecouldlearnmanythingsfromthem.Soon,hedevelopedhisownwayofdoing
AShortHistoryoftheOriginsandDevelopmentofEnglishI.Origins—datedbackto【T1】______ofthreeGermanictribes:【T1】____
Astheplanecircledovertheairport,everyonesensedthatsomethingwaswrong.Theplanewasmovingunsteadilythroughtheai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