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计生委认定孙某违法生育第二胎,决定对孙某征收社会抚养费40000元。孙某向县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决定。县政府维持该决定,并在征收总额中补充列入遗漏的3000元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孙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二第86题)

admin2015-04-24  39

问题 县计生委认定孙某违法生育第二胎,决定对孙某征收社会抚养费40000元。孙某向县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决定。县政府维持该决定,并在征收总额中补充列入遗漏的3000元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孙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二第86题)

选项 A、此案的被告应为县计生委与县政府
B、此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C、此案的复议决定违法
D、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状

答案B,C

解析 关于行政诉讼的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中,县政府在征收总额中补充列人遗漏的3000元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决定,已经改变了县计生委决定对孙某征收社会抚养费40000元的行政行为,因此县政府是被告,A项错误。
    关于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本案中被告是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项正确。
    关于行政复议不利变更禁止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过程中,不得作出或者要求其他行政主体作出对复议申请人较原具体行政行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既不能加重对复议申请人的处罚或者科以更多的义务,也不能减损行政复议申请人既得利益或者权利。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1条,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本案中,县政府在县计生委决定征收的总额中又补充列入遗漏的3000元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显然对申请人更为不利,违反不利变更禁止原则,该复议决定违法,C项正确。
    关于行政诉讼被告提交答辩状的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而不是10日。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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