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原某区法院法官,已离任1年,关于他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4-04-26  48

问题 吴某,原某区法院法官,已离任1年,关于他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他终身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B、他终身不得担任该区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C、1年以后,他可以以律师身份担任非该区法院受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D、1年以后,他的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答案2

解析 本题涉及法官的任职回避。《法官法》第17条: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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