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杨某认为本案公诉人王某对自己有偏见,且措辞严厉,态度恶劣,因此申请王某回避,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dmin2010-06-20  18

问题 被告人杨某认为本案公诉人王某对自己有偏见,且措辞严厉,态度恶劣,因此申请王某回避,对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选项 A、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B、由本院院长决定
C、当庭驳回,但允许申请复议
D、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第2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9条规定:“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本题中杨某提出的回避理由不属于法定回避事由,因此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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