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向小李借款120万元,借据载明借期内年利率为40%,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到期后,小张偿还了借款期间的利息48万元,但经过小李多次催告小张仍不偿还本金,于是小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dmin2017-10-17  35

问题 小张向小李借款120万元,借据载明借期内年利率为40%,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到期后,小张偿还了借款期间的利息48万元,但经过小李多次催告小张仍不偿还本金,于是小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选项 A、小李有权要求小张返还本金并按照40%年利率计算并支付逾期利息
B、小李有权要求小张返还本金并按照24%年利率计算并支付逾期利息
C、小李有权要求小张返还本金并按照36%年利率计算并支付逾期利息
D、小张有权以借期内年利率高于24%为由要求王某等人返还多支付的借期内利息19.2万元
E、小张有权以借期内年利率高于36%为由要求王某等人返还多支付的借期内利息4.8万元

答案A,C,D

解析 (1)选项ABC: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不得超过24%)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选项DE: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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