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甲自有房屋1间,1995年5月1日与乙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承租该房。同年8月6日丙向甲提出愿意购买该房屋,甲即将要出卖该房屋的情况告知了乙。到了11月7日乙没有任何答复,甲与丙协商以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支
某甲自有房屋1间,1995年5月1日与乙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承租该房。同年8月6日丙向甲提出愿意购买该房屋,甲即将要出卖该房屋的情况告知了乙。到了11月7日乙没有任何答复,甲与丙协商以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支
admin
2009-03-14
38
问题
某甲自有房屋1间,1995年5月1日与乙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承租该房。同年8月6日丙向甲提出愿意购买该房屋,甲即将要出卖该房屋的情况告知了乙。到了11月7日乙没有任何答复,甲与丙协商以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在双方准备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前数日,甲遇丁,丁愿以6万元买下该房。甲遂与丁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且双方第二天即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不久,丁向银行贷款,以该房设定抵押。现就本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选项
A、该房为私房,甲有权自由出租,毋须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B、房屋租金由甲乙自愿协商确定,法律并无最高数额限制
C、甲将房屋卖给他人后,若新房主不继续出租,则其有权要求终止租赁合同
D、甲乙均为自然人,故该租赁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答案
2
解析
依《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故A、D项错误。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C款错误。故排除了C选项,只有B选项正确。《合同法》第215条: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可见,租赁合同的形式与主体形式并无关联。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N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甲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为承租人,租期4年,甲每年向乙收取租金3万元。合同成立后,乙未经甲允许将房屋进行一翻装修,共计花费1万元。1年后乙未经甲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丙,租金4万元。此后半年甲得知后找到乙问明情况后便不再过问。第2年,乙因经济状况拖欠
案情:丙系某国有企业高级管理,负责对外贸易合作项目。甲向乙谎称丙欠自己20万元,请乙替自己索要,如果成功便支付乙5万元的酬金。(事实一)乙同意,以商人的身份将丙骗到甲事先布置好的宾馆后联合甲将丙扣留,并由乙看管。(事实二)甲与乙对丙实施
海口市公安局2003年2月18日正式发布《关于依法处理行人、非机动车违章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通告》,规定:当行人出现以下五种违章行为之一,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且车辆驾驶人员无违章行为,并采取了适当避让措施而未能避免交通事故发生的,将由行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某民法典第1条规定:“民事活动,法律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依照习惯;没有习惯的,依照法理。”请:(1)从法的渊源的角度分析该条规定的涵义及效力根据;(2)从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的角度分析该条规定在法律适用上的价值与条件。
向某将一批布匹(价值150万元)委托某商行以商行名义代为出卖,双方只约定,每匹布售价为当时的市场定价20元,该商行的报酬为售价的5%。据此,回答下列问题:商行若以25元的价格将布匹出售,但对于多出的售价收益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则该收益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4月20日,阳光外贸公司与温暖棉纺厂订立一份棉布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阳光外贸公司将定金15万元于合同订立后打人温暖棉纺厂的账户,温暖棉纺厂在一个月内组织货源。合同中约定由温暖棉纺厂代为办理托运手续。5月10日,温暖棉纺厂按照约定,将约定的棉布在其厂所在地办
甲乙夫妻是当地有名的富商,拥有多处房产,丙为做生意之便,同甲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下其中的一处房产,并办理了相应登记手续。其后数月,甲为解决资金短缺,向丁借款,并把该处房产作为担保抵押给了丁,双方也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而且双方还约定“如甲不能到期归还借款,
王某与孙某曾经同甘苦共患难,两人相约如任何一人不幸早逝,由对方负责收养死者的幼子。孙某2004年遭遇车祸不幸去世后,其幼子某甲由王某收养,但未办理收养登记。王某生有二子乙、丙,一女丁。长子乙供职外企,待遇优厚但却不孝顺,对王某视若无睹。次子丙早年因车祸致残
甲是一机械厂的采购员,经常在全国各地出差。乙是其邻居,平时以采撷山药为生。某年11月乙在山中挖到一名贵草药,听说这种草药在上海的价钱较高,正好甲要到上海出差,于是乙就委托甲将草药带去卖掉。甲却将草药带到邻村的一朋友家中;朋友的父亲丙是一名老中医,他看了之后
赵飞是某公司职员。1995年6月因公出国,从此失去音讯,至2000年6月,下落不明已达5年,公司准备申请人民法院宣告赵飞死亡,以便将其除名。赵飞的父母认为不能直接申请宣告赵飞死亡,而应该先申请宣告失踪,否则就不让申请。赵飞的妻子李悦不同意赵飞父母的看法,不
随机试题
政府立法要()。
论述实证主义方法论和人文主义方法论的基本观点。
渐进式变革方式强调循序渐进,逐步深入,一步一个脚印,不急于求成。
引起脉道不利的因素有
患者,男,33岁。因车祸受伤急诊入院,神志不清、各种反射消失,单侧瞳孔扩大、固定。患者的意识障碍属于
如何理解计量学中量、计量单位和计量单位的符号?
下列工程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是()。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 )的罚款。
数据库保护分为:安全性控制、()、并发性控制和数据的恢复。
A、Hepreferstosleeplateinthemorning.B、Hewritesforthelocalpaperinthemorning.C、Hehasclassesduringtheday.D、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