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石某称因侦查人员刑讯不得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时间。检察机关为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了书面说明。关于该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4-02-27  39

问题 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石某称因侦查人员刑讯不得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时间。检察机关为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了书面说明。关于该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B、视听资料
C、书证
D、物证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8条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下列8种: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物质属性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这些物品和痕迹包括作案的工具、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物、行为过程中所遗留的痕迹和物品,以及其他能够揭露和证明案件发生的物品和痕迹,等等。书证,是指能够根据其表达的意思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物品。这些物品大致包括:用文字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的书证,以符号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情的书证以及用数字、图画、印章或其他方式表露的内容或意图证明案情的书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司法工作人员所作的陈述,即通常所说的口供。口供通常包括三种情形: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并就有关事实所作的陈述;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说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辩解;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揭发、举报他人犯罪行为的陈述,也叫攀供。
   视听资料是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将可以重现案件原始声响、形象的录音录像资料和储存于电子计算机的有关资料及其他科技设备提供的信息,用来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本题中,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是以它的图像、储存资料、信息来证明是否存在刑讯事实的,而不是以文字、符号、图画所表示的内容和含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更不是以它的外部形态、质量、规格和特征来起证明作用的,因此,不属于书证、物证。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的内容虽然可能包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但本题中,这一录音录像是被用来证明侦查讯问程序是否合法的,而不是用以证明被告人是否犯罪的,因此,本题中,该录音录像不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而是视听资料。据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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