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9—卷二—80,多)

admin2017-03-16  31

问题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9—卷二—80,多)

选项 A、与抽象行政行为不同,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   
B、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制度保障   
C、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   
D、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答案A,C,D

解析 具体行政行为开始生效的时间,一般来说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就可以立即生效。但是行政机关也可以安排某一事件发生后或经过一段时间后才能发生效力,这经常出现在附生效条件的具体行政行为中。而且,具体行政行为成立后,如果有明显重大违法,不发生法律效力。故A项错误。   
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是指国家以强制力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义务安排。行政机关作出了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主动履行,这是拘束力的体现;而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权利义务安排,则是执行力的体现。由此可见,执行力的制度保障便是有权机关通过行政强制执行予以实现。故B项正确。   
具体行政行为要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首先应当成立并生效,而具体行政行为成立的一般条件是:(1)在主体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实施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工作人员意志健全具有行为能力。如果作出行政决定的不是执行国家职务,可以承担国家责任的国家机关或者其他合法的实施者,该决定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也无法按照行政法上的救济方式追究法律责任。(2)在内容上,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具有效果意思的表示。效果意思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所希望达到的法律效果,即设立、变更和消灭对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行政机关要求对方当事人应做什么或者不准做什么的意思,应当以正确和可认别的方式清楚地表示出来,使对方当事人知道行政机关为其安排了什么样的权利义务。(3)在程序上,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送达。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内容限于受领送达的内容,受领送达的时间是对方当事人开始履行义务的最早时间点。未经送达受领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不成立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故C项错误。   
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是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消灭其效力,废止是合法的行为,其造成的损失不引起国家赔偿,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给予国家补偿。故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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