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某部对一企业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该企业不服,向该部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20-11-19  14

问题 国务院某部对一企业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该企业不服,向该部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在行政复议中,不应对罚款决定的适当性进行审查
B、企业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可以口头委托
C、如在复议过程中企业撤回复议的,即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议申请
D、如企业对复议决定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企业对国务院的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D

解析 A选项不当选。《行政复议法》第3条规定:“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可见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可以对申请复议的罚款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都进行审查。   
B选项不当选。《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可见只有在申请人为公民时,特殊情况下才可以口头委托,企业无权进行口头委托。   
C选项不当选。《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可见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还是可以再次申请复议。   
D选项当选。《行政复议法》第14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可见对于国务院部门自己作出的复议决定,可以向国务院申请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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