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
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
admin
2014-09-16
33
问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试卷三第41题)
选项
A、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的判决
B、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具体情况重新作出判决
C、B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
D、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
答案
D
解析
本题的核心考点是对实体性问题错判的处理。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对于一审判决中实体性问题的错误判决,如何处理应当取决于当事人是否上诉。当事人提出上诉,由第二审法院纠正;当事人未提出上诉,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纠正。第二,对于遗漏实体性问题的判决,法院应针对遗漏的实体事项作补充判决。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s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谢平为合伙企业东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在为某上市公司验资时提供虚假财务情况说明。帮助该公司建立虚假财务会计账簿,导致投资者因为虚假信息损失巨大,但其他合伙人对谢平的行为并不知情。现上述行为经证监会查证属实,随后东方会计师事务所被注销,谢平也被吊销执业资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以其所有的一栋大楼设定抵押担保,双方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后甲公司为担保支付丙公司贷款,以该栋大楼占用范围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担保,双方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因甲公司无力还款和支付到期贷款,乙银行和丙公司分别主张
张三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汽车损失险。某日,张三的汽车被李四撞坏,花去修理费5000元。张三向李四索赔,双方达成如下书面协议:张三免除李四修理费1000元,李四将为张三提供3次免费咨询服务,剩余的4000元由张三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张三请求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支付保
万昌集团委托其办公人员华子购买一批办公用品,华子到大华商场购买时,正好商场举行有奖销售:规定购买商品500元可得奖券1张。华子共得到了8张奖券,他自己把这几张奖券收了起来。后大华公司抽奖,华子所持8张奖券中的1张中了二等奖,可得手机一部。关于该手机的归属,
甲将收藏的一件古董卖给乙,乙当场付清价金,约定甲10天后交货。丙听说后,表示愿以双倍的价钱购买。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3天交货,并收定金1万元,乙听说此事后,哄甲8岁儿子将古董从家中取出交给他。现对该古董所有权的归属,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甲委托同村的乙代为购买一匹马。但乙在牧区未遇上好马,就未买马。自己购买良骡一匹准备自用。甲见状便将骡牵走,并付给乙相应款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刘某为其母向保险公司投两全保险,保险合同成立后,刘某发现将母亲年龄申报错误。就有关错误的情况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下列哪一种情形可以在甲、乙之间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刘某基于杀害潘某的意思将潘某勒昏,误以为其已死亡,为毁灭证据而将潘某扔下悬崖。事后查明,潘某不是被勒死而是从悬崖坠落致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当事人适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先秦法家中,认为法的最大作用是“立公弃私”的思想家是()
______是党和国家管理干部的一项根本原则。
剥脱性龈病损不包括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药品批发企业对首营品种的主要审核内容是()。
专利权的客体不包括( )。
下列选项属于组织变革原因中外部环境因素的有( )。
儿童期的性心理咨询一般包括()、认识性器官及其功能和了解有关性的各种问题三个方面。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机器指令是用二进制代码表示的.它能被计算机()。
Somefindingsareissuedrecentlyaboutattendingacommunitycollege.Mostworkerswhohavea【C1】______fromacommunitycolleg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