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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县城的某筷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4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委托某商场代销红木工艺筷子5000套,双方约定。待5000套全部售出并取得代销清单后。企业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商场。本月底尚未收到代销清单。但已收到其中的3000套的不含税
位于县城的某筷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4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委托某商场代销红木工艺筷子5000套,双方约定。待5000套全部售出并取得代销清单后。企业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商场。本月底尚未收到代销清单。但已收到其中的3000套的不含税
admin
2014-04-01
27
问题
位于县城的某筷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4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委托某商场代销红木工艺筷子5000套,双方约定。待5000套全部售出并取得代销清单后。企业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商场。本月底尚未收到代销清单。但已收到其中的3000套的不含税货款30万元。
(2)将红木工艺筷子4000套按100元/套的不含税价格赊销给某代理商。双方约定,下个月的25日付款,届时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将自产红木工艺筷子1000套在展销会上作为样品,在展销会结束后无偿赠送给参展的其他客商。
(4)向林业生产者收购一批白桦木原木用以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给林业生产者开具了经主管税收机关批准使用的农产品收购凭证,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合计为50万元,收购款已支付。该批原木通过铁路运往企业所在地,企业支付运输费5万元,建设基金1万元,装卸费1万元,保险费1.5万元,有关费用已在货运发票上分别注明。
(5)将成本为20万元的原木移送给位于某市市区的一加工企业,委托其加工成木制一次性筷子,木月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及辅料费金额共计5万元。本月将其全部直接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万元。
(6)外购低值易耗品、自来水、电力,支付含税价款合计6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7)销售本企业已使用了3年的一台设备,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1万元。(说明: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本月取得的合法票据均在本月认证并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该企业将展销会样品无偿赠送给参展客商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选项
答案
销项税额=1000×0.01×17%=1.7(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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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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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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