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北京某旅行社接待成都一家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按照合同约定,该旅游团在北京游览4天,其中11月12日安排游览长城。旅行社委派导游李某担任该该团陪同。李某只征得旅行社同意,但未征得该旅游团的同意,擅自对游览日程做了变更,将游览长城改为11月1

admin2014-04-10  28

问题 2009年11月,北京某旅行社接待成都一家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按照合同约定,该旅游团在北京游览4天,其中11月12日安排游览长城。旅行社委派导游李某担任该该团陪同。李某只征得旅行社同意,但未征得该旅游团的同意,擅自对游览日程做了变更,将游览长城改为11月14日,即该团离京的前一天,而将11月12日改为购物。旅游团的人员对此变更曾表示反对,但李某却称这是这是旅行社的安排。不料,11月13日晚突降大雪,第二天旅游团赴长城行至八达岭脚下时,由于积雪封路,不得前行,只好返回。旅游者认国为:该旅游社委派的导游未征得游客同意,擅自改变旅游行程,违反了合同的约定,造成旅行团未能游览长城,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辩称,变更旅游行程属导游员个人行为,与旅行社无关,导游员李某应承担赔偿责任。李某得知后则辩称,游客未能游览长城,是由于大雪封路。天降大雪属不可抗力,依据法律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介绍,请回答下列问题:
游客未能游长城,是否因不可抗力所致?旅行社是否应对此承担责任?

选项

答案不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根据《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在本案例中,大雪虽为不可抗力,但是是在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后发生的,所以导游是有责任的。同时,导游作为旅行社的雇员,是受旅行社的委派带团旅游的,因此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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