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20-12-29
43
问题
关于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被告人有参加庭前会议的权利
B、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可在庭前会议中进行调解
C、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可在庭前会议中就是否排除作出决定
D、控辩双方可在庭前会议中就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进行讨论
答案
B,D
解析
A项,《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3条规定: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
(1)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中请排除非法证据的;
(2)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
(3)社会影响重大的;
(4)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
可见,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庭前会议,参加庭前会议并非是被告人的权利。A项错误。
B、C、D项,《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4条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1)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
(2)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3)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4)是否提供新的证据;
(5)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
(6)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7)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
(8)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
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
庭前会议情况应当制作笔录。
根据该条第3款的规定,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可在庭前会议中进行调解,B项正确。
需要注意,召开庭前会议时,审判人员只能就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不能对非法证据进行实体处理。C项错误。
根据该条第1款第(5)项规定,D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eV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杀人后将凶器忘在现场,打电话告诉乙真相,请乙帮助扔掉凶器。乙随即把凶器藏在自家地窖里。数月后,甲生活无着落准备投案自首时,乙向甲汇款2万元,使其继续在外生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第20题)
田某认为区人社局记载有关他的社会保障信息有误,要求更正,该局拒绝。田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第81题)
关于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第47题)
有关规章的决定和公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4年卷二第97题)
田某涉嫌挪用公款被立案侦查并逮捕,侦查过程中发现田某还涉嫌重婚。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第66题)
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而合法行政则是依法行政的根本。下列哪些做法违反合法行政的要求?(2011年卷二第78题)
甲在强制戒毒所戒毒时,无法抗拒毒瘾,设法逃出戒毒所。甲径直到毒贩陈某家,以赊账方式买了少量毒品过瘾。后甲逃往乡下,告知朋友乙详情,请乙收留。乙让甲住下(事实一)。甲对陈某的毒品动起了歪脑筋,探知陈某将毒品藏在厨房灶膛内。某夜,甲先用毒包子毒死陈某的2条看门
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立功?(2012年卷二第57题)
关于公务员录用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第43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2013年卷二第73题)
随机试题
陈某转让一辆中巴车给王某但未办过户。王某为了运营,与明星汽运公司签订合同,明确挂靠该公司,王某每月向该公司交纳500元,该公司为王某代交规费、代办各种运营手续、保险等。明星汽运公司依约代王某向鸿运保险公司支付了该车的交强险费用。2015年5月,王
球形支座各向转动性能一致,适用于曲线桥和宽桥。()
仓储用地布置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设备工程设计过程控制目标的阶段目标包括( )。
资料1广州美能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编码4401940098),委托广州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企业编码4401910069)进口其投资额以内的设备(INTERNET访问服务器)一批,该批设备属于《外商投资产品指导目录》中的鼓励项目,减免税证明号为
在学习过程中设置学习目标属于学习策略中的()。
在人事调查资料多、分组细的情况下,基层填报单位采用划记法进行汇总,比卡片法准确。()
从决策的基本属性来看,决策是()。
邓小平多次指出,在改革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的两条根本原则是()。
A、Makingsmalltalkswithmanypeople.B、Stayingtillverylateinalargeparty.C、Talkingtoonlyasmallgroupofpeople.D、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