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哪些情形下,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2013年卷二第73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2013年卷二第73题)
admin
2018-04-20
26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2013年卷二第73题)
选项
A、发现了新的无罪证据,合议庭作出的判决被改判的
B、合议庭认为审前供述虽非自愿,但能够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因此予以采纳,该供述后来被上级法院排除后而改判的
C、辩护方提出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线索和证据材料,合议庭不予调查,作出有罪判决而被改判无罪的
D、合议庭对某一事实的认定以生效的民事判决为依据,后来该民事判决被撤销,导致刑事判决发回重审的
答案
A,B,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存在违法审判行为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合议庭审理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
(1)因对法律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2)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3)因新的证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4)因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5)因裁判所依据的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6)其他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
A项:发现了新的无罪证据,合议庭作出的判决被改判的,符合本条第(3)项的情形,不承担责任,故A项正确。
B项:合议庭认为审前供述虽非自愿,但能够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因此予以采纳,该供述后来被上级法院排除后而改判的,符合本条第(2)项的情形,不承担责任,所以B项正确。
D项:合议庭对某一事实的认定以生效的民事判决为依据,后来该民事判决被撤销,导致刑事判决发回重审的符合本条第(5)项的情形,不承担责任,所以D项正确。
C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9条规定:“依职权应当对影响案件主要事实认定的证据进行鉴定、勘验、查询、核对,或者应当采取证据保全措施而故意不进行,导致裁判错误的”。C项中辩护方提出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线索和证据材料,合议庭不予调查,作出有罪判决而被改判无罪的,应当以本条规定追究合议庭的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ZE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按照宪法的理论,制宪主体不同于制宪机关。下列关于我国宪法的制宪主体或制宪机关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下列人员中有选举权的是哪项?()
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宪法文本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我国的选举制度遵循平等原则,既着眼于机会平等,也重视实质平等。下列关于我国宪法中有关平等原则的规定,正确的是:()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都是人民代表制。根据宪法规定,以下关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描述错误的是:()
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第52题)
张某通过房产经纪公司购买王某一套住房并办理了转让登记手续,后王某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登记行为。行政诉讼过程中,王某又以张某为被告就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提起民事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因家中停电而点燃蜡烛时,意识到蜡烛没有放稳,有可能倾倒引起火灾,但想到如果就此引起火灾,反而可以获得高额的保险赔偿,于是外出吃饭,后来果然引起火灾,并将邻居家的房屋烧毁。甲以失火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获得赔偿。对于此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乙共谋杀害在博物馆工作的丙,两人潜入博物馆同时向丙各开一枪,甲击中丙身边的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文物,造成文物毁损的严重后果;乙未击中任何对象。关于甲、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4年卷二第18题)
随机试题
地区电缆气压下降允许范围是每5天()KPa。
A.氨曲南B.克拉维酸C.哌拉西林D.亚胺培南E.他唑巴坦属于青霉烷砜类抗生素的是()。
申请建造师初始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当统计调查表()时,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2014年初级真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目前,我国农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有()。
劳动力市场均衡的意义有()。(2007年5月二级真题)
设有学生表(学号,姓名,所在系名)和选课表(学号,课程号,成绩)。现要建立统计每个系选课人数的视图。请补全下列语句:CREATEVIEWV1(系名,人数)ASSELECT所在系名,_________FROM选课表JOIN学生表ON选课表.学号=学
以下关于VB文件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
考生文件夹下存在一个数据库文件“samp2.accdb”,里面已经设计好“tCourse”、“tGrade”、“tStudent”三个关联表对象和一个空表“tSinfo”,试按以下要求完成设计:创建一个查询,计算每名学生所选课程的学分总和,并依次显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