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对乙实施抢劫,乙奋起抗争,恰遇甲之友丙经过,甲请丙帮忙,共同抢得乙身上钱财若干。甲、丙的共同犯罪属于( )。
甲对乙实施抢劫,乙奋起抗争,恰遇甲之友丙经过,甲请丙帮忙,共同抢得乙身上钱财若干。甲、丙的共同犯罪属于( )。
admin
2013-09-02
16
问题
甲对乙实施抢劫,乙奋起抗争,恰遇甲之友丙经过,甲请丙帮忙,共同抢得乙身上钱财若干。甲、丙的共同犯罪属于( )。
选项
A、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
B、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C、复杂共同犯罪
D、必要共同犯罪
答案
B
解析
事先有通谋的共同犯罪,是指共同犯罪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形成。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是指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之时或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形成。复杂的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一定分工的共同犯罪。必要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显然,甲、丙在实施共同犯罪前并没有形成共同犯罪故意,属于典型的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甲、丙之间也不存在犯罪分工的问题,因而也不构成复杂的共同犯罪;抢劫罪并非必须具备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才能构成的犯罪,因此,甲、丙共同犯罪也不属于必要共同犯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V4j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在职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人类心理基本特点主要有:概括性、目的性(预见性)、——和社会制约性。
宋代以后,儒家经典的《大学》《论语》《中庸》和——四书被作为教学的基本教材和科举考试的基本依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业分类与代码》中,教师被列在“——”这一大类。
甲、乙二人同时从A,B两地相向而行,相遇时,甲比乙多行24千米.相遇后,甲又经过9小时到达B地,乙又经过16小时到达A地.求A,B两地间的距离。
吴大成教授:各国的国情和传统不同,但是对于谋杀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实施死刑,至少是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公开宣判和执行死刑可以有效地阻止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它所带来的正面影响比可能存在的负面影响肯定要大得多,这是社会自我保护的一种必要机制。史密斯教授:我不能接
某人购得一条电热毯,在使用时因该电热毯漏电而受伤害,如果他向法院起诉,法律保护其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因主观上不具有共同故意而不能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是()。
依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下列各项中不适用短期诉讼时效的是()。
《大清现行刑律》废除的刑罚或者制度有()。
封建制五刑中,由五等刑罚构成的刑种有()。
随机试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一份500万元的借款合同,由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因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乙银行便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便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丙公司承担500万元及其利息的保证责任。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便向甲公司进行追偿。
承包商甲某与某建筑材料供应商签订了钢材购销合同,约定建材供应商向乙承包商、丙承包商交付钢材,但是,建材供应商却只向乙承包商履行,而没有向丙承包商履行,致使丙承包商因缺钢材而影响施工,造成经济损失,对此,建材供应商应向()承包商承担违约责任。
下列各项中,关于原始凭证的说法,正确的有()。
城市医疗救助的对象一类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另一类是( )。
父亲:女儿()
国际金融经济危机与主权债务危机相继爆发,使西方标榜的资本主义制度优越性黯然失色,迫使国际社会反思其弊端。目前无沦是欧洲推崇的高福利“莱菌模式”,还是美英推崇的完全自由“盎格鲁一撒克逊模式”,均因其同有的缺陷而陷入困境。过度放纵的西方经济社会制度导致的种种弊
T面属于软件设计阶段产生的文档是()。
(1)将考生文件夹下HANRY\GIRL文件夹中的文件DAILY.DOC设置为只读和存档属性。(2)将考生文件夹下SMITH文件夹中的文件SON.BOK移动到考生文件夹下JOHN文件夹中,并将该文件更名为MATH.DOC。(3)将考生文件夹下CA
WhattimedoesthetrainarriveinNewYork?
A、Waitforhiscousin.B、Gototheairport.C、Preparedinner.D、Gototheconcert.B男士的话mymotherwantsmetogototheairpor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