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指出该工程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问题二]如果招标失败,招标人可否另行招标?为什么?招标人招标失败造成投标单位损失是否应给予补偿?说明理由?

admin2009-08-19  19

问题 [问题一]指出该工程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问题二]如果招标失败,招标人可否另行招标?为什么?招标人招标失败造成投标单位损失是否应给予补偿?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①如果招标失败,招标人可以另行招标。 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书;招标只是要约邀请; ②由于招标人招标失败造成投标单位损失,招标人不应给予赔偿; 理由:招标属于要约邀请。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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