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试论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特点及限制。
试论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特点及限制。
admin
2019-01-24
34
问题
试论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特点及限制。
选项
答案
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示意愿的活动: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思的活动。由此可见,这里所指的集会、游行、示威具有如下特征: (1)集会、游行、示威是由公民举行的活动。 (2)集会、游行、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所举行的活动。 (3)集会、游行、示威是公民表达某种意愿的行为,是言论自由的扩展形式。 集会、游行、示威是一种较为激烈的表达意志的方式,在客观上往往会给社会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所以各国法律对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权利给予一定的限制。目前,世界各国的限制方式主要有三种: (1)登记制,即仅须在集会、游行、示威前向有关机关报告,无须经其批准; (2)许可制,即集会、游行、示威须向有关机关申请并获得批准方能举行; (3)追惩制,即在集会、游行、示威前不受任何国家机关的干涉,只在集会、游行、示威中有违法行为时,才依法予以惩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IS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07年单选38)“一切官民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若犯笞、杖、徒、流罪名,每减一等。无者,每加一等”,此规定针对的中国古代法律是()。
(2013年多选53)下列关于宪法优位的说法,正确的有()。
(2006年分析68)某市政府为了整顿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的混乱状况,在多方的建议下,欲出台关于限行摩托车的规定。公民甲某在得知这一消息后,认为出台这样的规定不合理、不合法。于是联合了近百人到市政府门前游行示威,要求市政府不要作出限行摩托车的规定。请
(2014年单选34)下列关于《法经》的表述,正确的是()。
(2007年简答66)简述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
试论对基本权利限制的限制。
公司法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该规则属于()。
简述国务院领导体制的主要内容及意义。
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正赃犹征如法。其轻罪虽发,因首重罪者,免其重罪。即因问所劾之罪而别言余罪者,亦如之。即自首不实及不尽者,以不实不尽之罪罪之,至死者,听减一等。自首赃数不尽者,止计不尽之数科之。其于人损伤,于物不可备偿,即事发逃亡,若越度关及奸,
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正赃犹征如法。其轻罪虽发,因首重罪者,免其重罪。即因问所劾之罪而别言余罪者,亦如之。即自首不实及不尽者,以不实不尽之罪罪之,至死者,听减一等。自首赃数不尽者,止计不尽之数科之。其于人损伤,于物不可备偿,即事发逃亡,若越度关及奸,
随机试题
同光体
乙购物后,将购物小票随手扔在超市门口。甲捡到小票,立即拦住乙说:“你怎么把我购买的东西拿走?”乙莫名其妙,甲便向乙出示小票,两人发生争执。适逢交警丙路过,乙请丙判断是非,丙让乙将商品还给甲,有口难辩的乙只好照办。关于本案的分析(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一选项是
慢性呼吸衰竭患者应用呼吸兴奋剂的先决条件是
经期延长的临床分型,哪项是正确的
关于成人腺垂体功能减退症,正确的是
A.血pH值下降,CO2CP上升B.血pH值下降,CO2CP下降C.血pH值上升,CO2CP上升D.pH值上升,CO2CP下降E.血pH值下降CO2,CP稍上升代谢性碱中毒为()
高压配电线路的电压损失,一般不超过线路额定电压的15%。()
确立了我国20世纪末教育发展的总目标,即“两基”、“两全”、“两重”的教育法规是()。
Switzerlandis(best)knownforits(majesty)mountainrangeand(thousands)flocktotheAlpseachyeartotakeadvantageof(t
Accordingtotheconversation,whatisoneproblemwithannexerics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