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在某市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该市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乙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50万元。同时,该分公司还以自己的名义为丙公司的1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6-01-15  22

问题 甲公司在某市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该市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乙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50万元。同时,该分公司还以自己的名义为丙公司的1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保证合同有效
B、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保证合同无效
C、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有效
D、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答案B

解析 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根据法人的意志在法人总部之外依法设立的法人分部,其活动范围限于法人的活动范围内。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但是法人的分支机构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性质是法人的组成部分。本题中的甲公司分支机构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其从事普通民事活动的行为,应认为合法有效。因此CD两项错误。关于甲公司的分支机构为乙公司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行为,《担保法》第10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担保法解释》第17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本题中,并未交待甲公司的分支机构经过了甲公司的书面授权.故该担保行为是无效的。因此,A选项错误,而B选项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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