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民事纠纷中,原告甲自2000年1月始居住于A县,其户籍所在地为B县。被告乙2000年3月将其户籍从B县迁出,在C县居住了半年。后又至D市打工至2001年3月,此间并未落户籍。原告于2001年3月对被告提起了民事诉讼,对此案有管辖权的一审法院是:

admin2013-12-28  33

问题 在一起民事纠纷中,原告甲自2000年1月始居住于A县,其户籍所在地为B县。被告乙2000年3月将其户籍从B县迁出,在C县居住了半年。后又至D市打工至2001年3月,此间并未落户籍。原告于2001年3月对被告提起了民事诉讼,对此案有管辖权的一审法院是:

选项 A、A县人民法院
B、B县人民法院
C、C县人民法院
D、D市基层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 本案仍应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基本原则。而根据《民诉意见》第7条,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本题中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只能由原户籍所在地B县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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