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电子邮件:“现有某型号的笔记本电脑一批(50台),每台4000元,如有意购买,清于4月5日之前回复。”乙公司于4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价格偏高,每台3500元”。甲公司当日回复:“我公司负责运输,每台3800元”。乙

admin2014-03-02  41

问题 2013年4月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电子邮件:“现有某型号的笔记本电脑一批(50台),每台4000元,如有意购买,清于4月5日之前回复。”乙公司于4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价格偏高,每台3500元”。甲公司当日回复:“我公司负责运输,每台3800元”。乙公司第二日回复同意。双方同时约定甲公司应于2013年4月10日将电脑送到乙公司所在地(B市H区海马大厦),货到付款,并且约定违约金10万元。
如该批电脑的质量保证期间到2021年1月,下列关于货物检验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若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乙公司应当及时对货物进行检验
B、若合同约定了检验期间的,如货物有质量问题,乙公司应当在收到货物2年内向甲公司主张
C、若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后货物有质量问题的,乙公司应当自知道存在质量问题之日起2年内向甲公司主张
D、若合同约定了检验期间的,乙公司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就质量问题通知甲公司
E、若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乙公司在2021年之前发现电脑有质量问题,都可以向甲公司主张质量问题

答案A,D,E

解析 本题考核买受人对标的物的检验义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2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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