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dmin
2020-11-27
31
问题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选项
A、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答案
A,B,D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此处不能通过合伙协议约定),选项C错误;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vy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因执行合伙事务有不正当行为,经合伙人会议决议将其除名,甲接到除名通知后不服,诉至人民法院。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伙企业对甲除名的生效日期为()。
甲市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红头文件,要求本市各级政府机构在公务接待中必须使用本市乙酒厂生产的“醉八仙”系列白酒,并根据有关政府机构的公务接待预算分别下达了一定数量的用酒任务。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程序的最长审查时限为()。
甲公司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的公司,股本总额为5亿元,其主要经营医药制品的销售和服务,2014年开始实行垂直一体化的战略,欲并购多家非关联药品生产企业以促进本产业的整合,本次并购采用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发行后股本总额拟订为5.1亿元,关于该情况,下列
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
2016年9月。A、B、C、D协商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其中,A、B、D系辞职职工,C系一法人型集体企业,其拟定的合伙协议约定:A以劳务出资、B、D以实物出资,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由A、D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C以货币出资,对企业债务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
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财产权利出质作为债权的担保。下列关于质押设立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某商场为促销健身器材,贴出告示,跑步机试用一个月,满意再付款。王某遂选定一款跑步机试用。试用期满退回时,该商场要求王某支付使用费200元。下列关于王某应否支付使用费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属于()。
随机试题
一个完整的课程变革过程的主要环节包括——、课程采用以及课程实施。()
以精神分析理论为基础的疗法是()
某男,72岁。尿频、排尿困难半年余。曾发生急性尿潴留。经检查确诊为良性前列腺增生。肺、肝、肾功能检查未见异常。最佳的治疗方法是()
不得检出≥5μm的尘粒,对其他洁净级别的厂房相对正压,不得设地漏,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的是能在最后容器中灭菌的大容量注射液的灌封在
对工程拖期的制约描述错误的是()。
某幕墙分包单位没有按照审批方案搭设外围脚手架,总承包单位安全人员发现后及时予以制止,并要求整改,但分包仍一意孤行拒不改正,最终导致脚手架失稳而发生坍塌事故致两人死亡,则总、分包单位之间对该安全事故()。
以下属于结构性金融衍生品的特点的有:()。
操作系统对磁盘进行读/写操作的物理单位是()。
アテネの勝利を伝えようと走り続けた使者は、伝えたとたん________倒れた。
Thedetailsofmyeducation,workhistory,andpublicationsaregivenintheenclosedresume.Iwouldenjoyanopportunitytom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