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成套化妆品30万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7 200万元,销项税额1 224元;销售成套化妆品5套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销售收入额1 404万元。本期外购原材料,取

admin2020-12-16  42

问题 某市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度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成套化妆品30万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7 200万元,销项税额1 224元;销售成套化妆品5套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销售收入额1 404万元。本期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购货金额2 470万元、增值税额419.9万元。每件成套化妆品单位成本90元。
(2)接受某单位捐赠原材料一批,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货物金额30万元,进项税额5.1万元;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
(3)产品销售费用700万元、财务费用300万元、管理费用64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60万元,含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80万元。
(4)营业外支出科目反映业务如下:通过公益部门为贫困山区捐款20万元,因排污不当被环保部门罚款1万元,7月发生固定资产(不动产)损失35.1万元,10月取得保险公司赔款10万元。
(5)12月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保专用设备一台,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351万元。
已知:以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税率分别为7%和3%。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期间费用(包括加计扣除)为(    )万元。

选项 A、1 736
B、1 680
C、1 569
D、1 656

答案D

解析 销售(营业)收入=7 200+1 404÷(1+17%)=8 400(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8 400×5‰=42(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60×60%=36(万元),只能扣除36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80万元,可以加计50%扣除。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期间费用(包括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可加计扣除额)=700+300+640-60+36+80×50%=1 6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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