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卷一第90题)甲公司拥有一项雨伞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未经甲公司许可,重庆的乙公司生产了该专利雨伞,并将该雨伞在成都销售给当地的丙酒店使用,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8  48

问题 (2015年卷一第90题)甲公司拥有一项雨伞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未经甲公司许可,重庆的乙公司生产了该专利雨伞,并将该雨伞在成都销售给当地的丙酒店使用,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公司可以向重庆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
B、甲公司可以向成都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丙酒店
C、甲公司可以向成都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
D、甲公司提起诉讼时可以向受理法院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

答案C,D

解析 B.《专利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其次,《专利法》第60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本题中,未经甲公司许可,重庆的乙公司生产了甲公司拥有外观设计专利权的雨伞并将该雨伞在成都销售的行为构成侵权,而成都丙酒店使用该专利雨伞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因此,选项B中甲公司起诉丙酒店侵权于法无据。故选项B错误,不符合题意。
    A.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1款是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本题中。级别管辖上,应当选择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域管辖上.重庆是被告住所地、成都是侵权行为地。故选项A错误,不符合题意;选项C正确,符合题意。
    D.《专利法》第61条第2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故选项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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