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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为支付货款向李某开具了一张票面金额为10万的支票。李某担心张某的信用,于是张某让其朋友陈某在该支票上写上了“保证”字样,并签上了陈某的名字。李某接收该支票后,背书转让给了安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77,多)
张某为支付货款向李某开具了一张票面金额为10万的支票。李某担心张某的信用,于是张某让其朋友陈某在该支票上写上了“保证”字样,并签上了陈某的名字。李某接收该支票后,背书转让给了安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77,多)
admin
2014-02-21
24
问题
张某为支付货款向李某开具了一张票面金额为10万的支票。李某担心张某的信用,于是张某让其朋友陈某在该支票上写上了“保证”字样,并签上了陈某的名字。李某接收该支票后,背书转让给了安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77,多)
选项
A、如果张某的出票行为无效,则陈某的保证行为亦无效
B、如果张某的出票行为无效,并不必然导致保证行为无效
C、如果安某到银行要求付款被拒绝,其可以向李某、陈某、张某行使追索权
D、如果陈某在签署保证时附加了承担保证责任的条件,则当该条件未成就时陈某不承担责任
答案
B,C
解析
出票行为无效,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因为欠缺法定形式要件而无效,此时导致票据无效,而且在无效票据上所进行的全部票据附属行为都归于无效;另一种情形是因为欠缺实质要件而无效,此时出票行为无效并不导致票据无效,根据票据行为独立性原则,在票据上进行的附属票据行为仍然有效。所以,出票行为无效,保证行为不必然无效,A项说法错误,B项正确。
《票据法》第61条第1款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李某是票据的背书人,陈某是票据的保证人,张某是票据的出票人,安某有权在票据被拒绝付款时向他们行使追索权。故C项正确。
《票据法》第48条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故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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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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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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