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司考2006.2.42)
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司考2006.2.42)
admin
2016-04-18
24
问题
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司考2006.2.42)
选项
A、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
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范围。甲是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被乙打伤,甲是以行政执法人员,而不是以其私人身份与乙发生了冲突关系,甲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属于非平等民事主体间的民事关系,这种冲突关系不是民事意义上的关系。甲的受伤,其医药费营养费和其他伤残的费用是由国家补偿的,不由乙来赔偿,也就不能转化为甲和乙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不应当选B。其次,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乙的行为侵害的是行政机关的执法秩序,从这个角度来讲,甲不但不是行政相对人,也不是利害关系人,因此既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此答案选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b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依照现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在重整期间需要裁减人员时,应采取的程序是:()
陈某在一家外资公司做会计。按照约定,公司每月支付陈某工资2000元,但连续3个月,公司都只支付给陈某1000元报酬。陈某欲辞职另找一家工作单位,他应该怎么办?()
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更注意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根据该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甲国人迈克因揭露甲同实施监控计划而逃往乙国,甲国现向乙国提出引渡请求,甲乙两国之间并没有签订引渡的相关协议。根据相关国际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律师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李某原在甲公司就职,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月,因甲公司被乙公司兼并,李某成为乙公司职工,继续适用不定时工作制。2012年12月,由于李某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得分最低,乙公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中“末位淘汰”的规定,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于201
中国与甲国均为《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因审理一民商事案件,需向中国请求调取证据。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相关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经常居住于中国的英国公民迈克,乘坐甲国某航空公司航班从甲国出发,前往中国,途经乙国领空时,飞机失去联系。若干年后,迈克的亲属向中国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关于该案件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高效便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关于高效便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第77题)
下列有关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提起公诉是出庭支持公诉的
A.膀胱输尿管开口处无回声区,随喷尿大小发生变化B.膀胱输尿管开口处实质性肿块,该处膀胱壁回声不清晰C.膀胱较大扁平状实质性肿块,随体位移动而缓慢改变位置,膀胱壁回声清晰D.膀胱内管状强回声,后方伴或不伴声影,随体位移动而改变位置E.膀胱内强回声团
脑性瘫痪伴震颤者试用先天性脑积水首选
我国期货交易所会员可由()组成。
广义相对论发表以来,一直是最成功的引力理论,已经________了无数次的天文观测和各种实验的检验。但是几乎所有这些都是在弱引力场下,检验爱因斯坦引力和牛顿引力的微小差距。如果想使爱因斯坦引力的效应比较明显,则需要在强引力场中才能发生,而这方面的检验还是非
Withthundercloudsloomingoverthetrans-Atlanticeconomy,itwaseasytomissabrightpieceofnewslastweekendfromtheoth
[*]
城域网设计的目标是要满足几十千米范围内的大量企业、机关、公司的(3)。Ⅰ.多个计算机互联的需求Ⅱ.多个局域网互联的需求Ⅲ.多个广域网互联的需求Ⅳ.多个SDH网互联的需求
Whatisthemainpurposeofthetalk?
Theydidnotdiscoveruntillater______thecarhadbeendestroy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