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上厕所,将不满1岁的女儿放在外边靠着篱笆站立,刚进入厕所,就听到女儿的哭声,急忙出来,发现女儿倒地,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岁男孩乙所为。甲一手扶起自己的女儿,一手用力推乙,导致乙倒地,头部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流出鲜血,并一动不动。甲认为乙可能死了,就将其

admin2009-03-25  21

问题 甲为上厕所,将不满1岁的女儿放在外边靠着篱笆站立,刚进入厕所,就听到女儿的哭声,急忙出来,发现女儿倒地,疑是站在女儿身边的4岁男孩乙所为。甲一手扶起自己的女儿,一手用力推乙,导致乙倒地,头部刚好碰在一块石头上,流出鲜血,并一动不动。甲认为乙可能死了,就将其抱进一个山洞,用稻草盖好,正要出山洞,发现稻草动了一下,以为乙没死,于是拾起一块石头猛砸乙的头部,之后用一块磨盘压在乙的身上后离去。案发后,经法医鉴定,甲在用石头砸乙之前,乙已经死亡。依此情况,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选项 A、过失致人死亡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既遂)数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
D、故意杀人罪

答案4

解析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本案中,甲将乙推倒致其死亡,甲对乙的死亡并不持希望或放任的心理态度,在其主观上是反对这种结果发生的,因而就他将乙推倒致其死亡这一行为而言,甲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所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当甲认为乙可能死亡想将其藏匿时,由于发生了认识错误,误以为乙没死而用石头猛砸乙的头部,此时甲对乙的死亡其主观态度变成了直接故意,他的认识错误不影响故意杀人罪的成立。只是由于当时乙已经死亡,甲的行为构成不能犯未遂。综上所述,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未遂)数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Zn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