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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诉讼程序中的保全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卷二—30,单)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诉讼程序中的保全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卷二—30,单)
admin
2014-02-25
26
问题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诉讼程序中的保全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卷二—30,单)
选项
A、法院应当采取保全措施
B、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检察院都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C、采取保全措施,不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限制
D、财产保全的范围不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了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本题主要考查了附带民诉中财产保全的启动方式以及财产保全的范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选项A表述错误,因为财产保全只是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不是必须的。选项B正确,财产保全法院可以主动启动,原告人或者检察院可以申请法院采取。选项C错误,因为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属于民诉,所以需要受到《民事诉讼法》的调整。选项D错误,因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的范围仅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案外人的财产或者与本案无关财产不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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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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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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