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启动的再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dmin2021-08-02  51

问题 对于因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启动的再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作出原审生效判决的法院,如果发现该判决确有错误,应当提交本法院院长决定是否再审
B、作出原审生效判决法院的院长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可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并决定再审
C、省高级人民法院有权对省内任何一个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确实存在错误的,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D、省内某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该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该判决确有错误,要进行提审,此时,省高院必须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答案A,B,D

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98条,A和B项都是错在再审决定的主体上,主体应为审判委员会,院长是不能决定再审的。因为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所以只要是上级法院即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6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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