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2015年卷三84题,多选)

admin2020-04-26  21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2015年卷三84题,多选)

选项 A、人身关系案件
B、涉外民事案件
C、海事案件
D、发回重审的案件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民诉解释》第275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二)涉外民事纠纷;(三)知识产权纠纷;(四)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五)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可见,A、B选项是正确的。《民诉解释》第273条规定:“海事法院可以审理海事、海商小额诉讼案件。案件标的额应当以实际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或者其派出法庭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为限。”可见,海事案件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C选项是错误的。根据《民诉解释》第257条之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鉴于小额诉讼程序属于简易程序的范畴,当然也就不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因此,A、B、D选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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