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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甲、乙、丙三人系同村农民,村里重新调整土地以后,三人均主张自己对某块土地有承包权。争议发生后,三人互不相让,发展到相互殴打以致毁坏对方的房屋和家具。乡人民政府得知此事后,派工作人员到该村进行调查。后作出了该块土地的承包权归甲所有的处理决定。乙、丙均对乡政府
甲、乙、丙三人系同村农民,村里重新调整土地以后,三人均主张自己对某块土地有承包权。争议发生后,三人互不相让,发展到相互殴打以致毁坏对方的房屋和家具。乡人民政府得知此事后,派工作人员到该村进行调查。后作出了该块土地的承包权归甲所有的处理决定。乙、丙均对乡政府
admin
201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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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甲、乙、丙三人系同村农民,村里重新调整土地以后,三人均主张自己对某块土地有承包权。争议发生后,三人互不相让,发展到相互殴打以致毁坏对方的房屋和家具。乡人民政府得知此事后,派工作人员到该村进行调查。后作出了该块土地的承包权归甲所有的处理决定。乙、丙均对乡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于甲、乙、丙三人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因为乙和丙虽均主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权,但是他们却分别认为该块土地的承包权归自己所有,因而后起诉的人应作为第三人,先起诉的则作为原告
B、甲可以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C、乙和丙是共同原告
D、因为乙和丙虽均主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权,但是他们却分别认为该块土地的承包权归自己所有,因此法院可以就乙和丙的起诉分别立案审理,甲在两个诉讼中可以分别作为第三人
答案
B,C
解析
乙和丙因为同一行政行为起诉至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可以合并审理,作为共同原告。甲和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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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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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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