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甲欲将其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丙,该股权转让合同已经成立。下列有关该股权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5-09-11  30

问题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甲欲将其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丙,该股权转让合同已经成立。下列有关该股权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该转让须经合营他方乙的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B、若甲与该合资企业均不履行报批义务,经丙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丙有权请求解除该合同并由甲返还其已支付的转让款
C、若甲和该外商投资企业均不履行报批义务,丙有权以甲和该合资企业企业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请求甲与该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共同履行报批义务
D、人民法院判决甲和该合资企业在确定的期限内转让方履行报批义务,但甲与该合资企业均拒不履行,此时受让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A,B

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故A选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5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履行报批义务,经受让方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受让方请求解除合同并由转让方返还其已支付的转让款、赔偿因未履行报批义务而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选项的说法符合上述规定,故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6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履行报批义务,受让方以转让方为被告、以外商投资企业为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转让方与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共同履行报批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方同时请求在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于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不履行报批义务时自行报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拒不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报批义务,受让方另行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赔偿损失的范围可以包括股权的差价损失、股权收益及其他合理损失。受让方请求履行报批义务时,合资企业为第三人。故C选项的说法错误。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拒不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履行报批义务时,受让方能够另行起诉,但却不能要求强制执行。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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