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刑法中关于贪污罪主体法人规定及与受贿罪主体法人的异同点。

admin2022-03-17  29

问题 试论述刑法中关于贪污罪主体法人规定及与受贿罪主体法人的异同点。

选项

答案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具体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国家工作人员;另一类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根据《刑法》第93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这是指依照法律规定选举或者任命产生,从事某项公共事务管理的人员,如被依法选出的在人民法院履行职务的人民陪审员、履行特定手续被人民检察院聘任的特邀检察员。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2)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3)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4)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5)代征、代缴税款;(6)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7)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这些人员从事上述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本罪。 另一类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主要是指以承包、租赁等方式,管理、经营其承包、租赁的国有单位或者其中的一个部门的国有财产的人员。 所谓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也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这里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刑法》总则第93条规定的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相同。从两罪的主体来看,贪污罪的犯罪主体范围更广一些,除了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以外,还包括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这些人员可能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但是也可以构成贪污罪的主体;而作为受贿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而且必须是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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