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案情】 1995年10月31日,富利达公司与汇通银行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约定:汇通银行分别借给富利达公司610万元、100万元,借款期限分别为4个月、5个月。对于610万元的借款,富利达公司以其对富利达地下商贸城拥有的管理权和出租权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
【案情】 1995年10月31日,富利达公司与汇通银行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约定:汇通银行分别借给富利达公司610万元、100万元,借款期限分别为4个月、5个月。对于610万元的借款,富利达公司以其对富利达地下商贸城拥有的管理权和出租权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
admin
2019-06-18
22
问题
【案情】
1995年10月31日,富利达公司与汇通银行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约定:汇通银行分别借给富利达公司610万元、100万元,借款期限分别为4个月、5个月。对于610万元的借款,富利达公司以其对富利达地下商贸城拥有的管理权和出租权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签订抵押合同;对于100万元的借款,科利来公司只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但没有约定保证范围和保证方式。汇通银行于签约当日分三次向富利达公司发放了人民币610万元和100万元的贷款。这笔借款到期后,汇通银行仅收回部分利息。至1997年9月20日,汇通银行起诉富利达公司偿还本金及剩余利息,并要求保证人科利来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问题】
富利达为610万元提供的抵押担保是否有效?为什么?
选项
答案
无效。根据物权法定原则,能够进行抵押的财产为具有特定性、可让与性、合法性的特征,富利达对富利达地下商贸城拥有的管理权和出租权不具有上述特征,因此以其为标的物设定抵押无效。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3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某甲请来的小时工某乙不听某甲的劝阻,执意要站在椅子上打扫卫生,结果不小心将腿扭伤。则()。
如果居间人并未促成居间合同成立,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有人认为:“抵押物灭失的,抵押权消灭。”请运用担保物权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应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是()。
刑法规定对于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其所体现的犯罪的基本特征有()。
甲中年丧妻,有子乙、丙、丁,女戊。甲曾经立下遗嘱,指定其死后遗产由丙继承2万元,戊继承3万元。甲去世后,遗有现金8万元,丙分得2万元,戊分得3万元,剩余3万元由乙、丁均分。分割完毕后,甲的债权人庚上门索债,请求偿还6万元。该债务()。
甲公司用伪造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向某商业银行借款30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后因经营不善,导致该笔款项无法归还。甲公司的行为()(2011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9题)
甲与某房产公司签订一购房合同,双方约定:如交房时房价下跌,买方可要求退房或要求卖方退还差价。该约定产生的债属于()(2016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9题)
甲为担保对乙的债务,于2015年3月1日与乙签订质押合同,承诺将自己的越野车质押给乙。同年4月1日甲交付越野车,但未将随车工具箱交付给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7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8题,2017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4题)
某公安局官方微博公布了演员甲因容留他人吸毒被抓的消息,某知名记者在其博客上转载该消息,并上传了甲与艺人乙、丙一起赌博的照片。该记者的行为()(2015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40题,2015年法学基础课单选第20题)
随机试题
DearCassy,Thanksforremindingmebye-mailthatyouwanttobaby-sitourchildren.Inspiteofthe【21】thatyouareonly
简述胃的淋巴引流。
患者张某,女性,意识不清,评估确认患者目前存在以下护理问题,你认为应该首先解决的问题是
阿托品用于新斯的明用于
A.独活B.秦艽C.防已D.狗脊E.川乌既能祛风湿,又能退虚热的药物是
资料1请根据以上资料,选择以下栏目的正确选项:
从1988年到2004年,我国现行宪法先后进行了四次修正。其中“将乡镇人大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是在()。
近代中国首先提出“振兴中华”口号的是()。
第二自然段开头说:“没有找到画家,找到了画。”这里的“画”指的是第三自然段中使用了三个“联想”,这样写目的是什么:
A、ApersonwhowritesontheInternet.B、Apersonalwebsite.C、Anactivitythatdoesnotlastlong.D、Awayofwriting.B细节题。录音第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