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家中被盗,因同村青年吴某时常小偷小摸,刘某怀疑盗窃系吴某所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初步调查,发现吴某有案发时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鉴于犯罪嫌疑人一直未能查获,公安机关就做出了不立案的决定。刘某对此不服,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检察机关以案件由公安机关负

admin2012-06-25  35

问题 刘某家中被盗,因同村青年吴某时常小偷小摸,刘某怀疑盗窃系吴某所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初步调查,发现吴某有案发时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鉴于犯罪嫌疑人一直未能查获,公安机关就做出了不立案的决定。刘某对此不服,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检察机关以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为由,拒绝受理刘某的申诉。问题:(1)检察机关拒绝受理刘某申诉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2)如何看待刘某的控告失实?

选项

答案(1)检察机关拒绝受理刘某申诉的做法不合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不立案的决定,被害人不服的,有权向检察机关提出,请求其进行监督。检察机关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不立案的理由不成立的,检察机关应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在本案中,被害人刘某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不服,并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检察机关应当受理,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检察机关以案件归公安机关负责侦查为由,拒绝被害人的申诉,显然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的。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是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刑事处分。本案中,刘某根据平时对吴某的了解,认为吴某实施了盗窃行为,刘某主观上并没有陷害他人的动机和目的,其控告失实,是由于认识、判断上的错误,其行为属于错告,因此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17a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