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方人大代表名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0年试卷一第94题)

admin2013-09-03  37

问题 关于地方人大代表名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0年试卷一第94题)

选项 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总名额不超过一千名
B、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
C、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
D、乡、镇、民族乡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2010年新修订的《选举法》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
    (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二百四十名,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千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
    (三)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
    (四)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因此ABCD四个选项均是对该法条的直接考查,均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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