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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无因管理的概念及构成条件。
简述无因管理的概念及构成条件。
admin
2019-10-10
29
问题
简述无因管理的概念及构成条件。
选项
答案
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的行为。在无因管理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中,对他人事务实施管理或服务的人为管理人;因受管理人的管理或服务取得利益的人为受益人;管理人与受益人之间形成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规定无因管理形成债的关系,是为了鼓励助人为乐的行为,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人利益的损害。 无因管理应符合下列构成条件: ①管理他人事务。实施了对他人事务管理的行为,并且为此付出一定代价或提供了劳务的,不论该行为是法律行为还是事实行为,也不论管理的事务是否具有经济内容,都可以构成无因管理。 ②管理人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管理意思是指管理人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即有使管理事务的行为所产生的利益归属于本人的意思。管理意思的存在,是认定因管理而“干预”他人事务的行为为合法的关键。管理人误将自己的事务认为是他人的事务而管理的,或为自己的利益而管理他入事务的,都不构成无因管理。 ③管理人无法定或约定的义务。无因管理中的“无因”,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管理人因合同义务或法定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不构成无因管理。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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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题库成考专升本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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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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