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无过错责任的特征和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的应用。[中南财大2015年研]
无过错责任的特征和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的应用。[中南财大2015年研]
admin
2022-09-19
43
问题
无过错责任的特征和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上的应用。[中南财大2015年研]
选项
答案
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就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 (1)无过错责任的特征: ①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构成要件。 ②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只适用于法律规定的几种特殊侵权行为。 ③无过错责任原则存在免责事由。如果损害是出于受害人自身原因或是其故意造成的,也会依法免除行为人的责任。 ④在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方面,无“加害人过错”这一要件,仅存在行为人的(致害)行为、被侵权人遭受的损害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三个要件。 ⑤由于不要求以加害人的过错作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所以不存在受害人对加害人的举证问题,也不存在加害人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情况。 ⑥适用无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原则上有最高赔偿限额。 (2)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上的应用: 《民法典》第1166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这是对无过错责任原则的规定。其具体内容包括: ①对他人不当行为的责任。其特点是:责任主体与行为主体相分离,责任主体不是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人,而是为他人的侵权行为负责的替代责任人。该责任又分为监护人责任和雇主责任。 ②工业灾害危险物侵权责任。这类侵权是大工业生产方式发展的结果。有的侵权按现有的技术发展水平,即使尽了极其谨慎的注意,仍不能避免、不能控制和防止事故的发生。这类侵权有: a.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b.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c.产品缺陷致人损害; d.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等。 ③《民法典》中规定的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形主要包括: a.产品责任; b.污染环境责任; c.高度危险责任; d.危险物品致人损害责任; e.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f.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等。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vt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属于故意伤害罪基本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是()
下列情形中,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是()
甲为某超市仓储管理员,利用职务便利另外配制了仓库的钥匙,其后甲将该钥匙交给乙,并且告诉乙仓库的位置和名贵化妆品所在位置,还要求乙盗窃销赃后要“感谢”他。乙成功盗窃名贵化妆品价值4万元,销赃后送给甲1万元。对于甲、乙行为的定性表述正确的是()。
王某超速驾车,不慎撞死李某,王某支付李某家属50万元赔偿金。李某家属继承了李某的遗产。引起上述侵权损害赔偿关系和继承关系的分别是()
根据法律规定,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
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规定了比过失致人死亡罪更重的法定刑,这体现了以下哪种原则?()
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瓶高档白酒,乙拒绝。次日,甲再次到乙家,偷偷将一块价值1万元的金币放在茶几上离开。乙不知情。保姆以为乙知道此事,将金币放入乙的柜子。对于本案,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个体工商户乙欠缴营业税15万元,当税务人员上门征收税款时,乙组织甲等多人进行暴力围攻,殴打税务人员,抗拒缴纳,其中甲出手最狠,将一名税务人员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
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瓶高档白酒,乙拒绝。次日,甲再次到乙家,偷偷将一块价值3万元的金币放在茶几上离开。乙不知情。保姆以为乙知道此事,将金币放入乙的柜子。对于本案,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我国现行职业资格证书的正确表述是()
发生紧急情况时,茶艺人员应首先自己快速佩戴好防毒面具再去指导宾客
中国共产党根本的组织原则是
A.脑脊液漏B.颅面分离C.复视D.局部水肿E.张口受限LeFortⅢ型骨折常伴有
患者女性,22岁。因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伴乏力、尿黄1周前来就诊。病前1周曾生吃河虾。检查:巩膜黄染,肝肋下1.5cm,有轻度触痛,脾肋下未触及。化验:肝功ALT740U/L,AST580U/L、T-Bill173.5μmol/L,抗-HAV-IgM阳性
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某单位6名员工借助互联网开展工作,每名员工上网的概率都是0.5。至少几人同时上网的概率小于0.3。
气质本身没有好坏之分,每一种气质既有优点,又有缺点。()
哥哥现在的年龄是弟弟当年的3倍,弟弟现在的年龄跟哥哥当年相同。哥哥和弟弟现在的年龄和为30岁,问哥哥今年多少岁?
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有()
最新回复
(
0
)